师德建设

东师附中新城学校师德学习内容三

时间:2015-12-14作者:文章来源:新城校区浏览:15

《教师“十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”》

 ()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;

 ()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,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;

 ()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、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,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;

 ()在招生、考试、考核评价、职务评审、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的;

 ()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、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,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;

 ()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;

 ()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、学生财物的;

 ()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,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、报刊等谋取利益的;

 ()组织、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,或者组织、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;

 ()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